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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食药监局:多批次蟹类镉超标 抽检不合格

2018-06-29 09:39: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6月29日消息 记者从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了解到,近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蛋制品、蜂产品等21大类食品346批次样品进行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34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邓州市南水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邓州市光照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光照红小米黄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6.70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添加。

  2.郸城县金霞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韭菜,滴滴涕检出值为0.10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5mg/kg;腐霉利检出值为2.83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六六六检出值为0.14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5mg/kg;氯丹检出值为0.051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2mg/kg。

  3.郑州市惠济区三都湾水产商行销售的1批次梭子蟹,镉(以Cd计)检出值为0.89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mg/kg。

  4.开封润泰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开封市包公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包公一级大豆油,过氧化值检出值为18.7mmol/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5.0mmol/kg。

  5.郑州市惠济区新华隆海鲜行销售的1批次面包蟹,镉(以Cd计)检出值为10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mg/kg。

  6.郑州市惠济区龙腾海鲜行销售的1批次石头蟹,镉(以Cd计)检出值为1.8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mg/kg。

  7.邓州市南水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邓州市光照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光照红小米黄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1.20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添加。

  8.焦作大商超市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省慧丰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闹汤驴肉(麻辣味),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0CFU/g、800CFU/g、150000CFU/g、180000CFU/g、190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CFU/g。

  9.洛阳市众志商贸有限公司偃师店销售的标称焦作市恒伟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柠檬味无汽苏打饮料,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220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500CFU/g、2300CFU/g、2500CFU/g、2600CFU/g、27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超过1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CFU/g。

  10.郑州市惠济区新泉鸿海鲜港销售的1批次面包蟹,镉(以Cd计)检出值为5.9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mg/kg。

  11.许昌市嘉悦经贸有限公司禹王大道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韭菜,六六六检出值为0.26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5mg/kg。

  12.郑州市惠济区李氏海参居销售的1批次梭子蟹,镉(以Cd计)检出值为3.0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mg/kg。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开封、洛阳、焦作、许昌、周口、邓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编辑: 果君

河南省食药监局:多批次蟹类镉超标 抽检不合格

近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蛋制品、蜂产品等21大类食品346批次样品进行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