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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1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2018-12-28 10:03: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2月26日消息 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13类食品的监督抽检。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蚌埠经济开发区孟波花茶店经销的葛根(生产日期/批号:2018/6/3),二氧化硫检出值为0.61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本次抽检有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检出二氧化硫。二氧化硫不符合标准的原因可能有个别生产者使用劣质原料以降低成本,其后为了提高产品色泽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有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还有可能是为增加保质期,防止霉变生虫,违规对其进行二氧化硫熏蒸或添加。

  2.太和县双浮镇亿源购物广场经销的安徽省颍上县宏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花生米(生产日期/批号:2018/3/8),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75g/100g,标准规定为≤0.5g/100g。承检机构为英格尔检测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本次抽检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过氧化值超标。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3.安徽快乐真棒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烈山店经销的安徽·安庆市高平老奶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咸干花生(生产日期/批号:2018/1/16),二氧化硫残留量复检检出值为0.049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本次抽检有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产生二氧化硫残留。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内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4.肥西县花岗镇天润发购物中心经销的迷你虾条(生产日期/批号:2018/7/2),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0.0591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本次抽检发现2批次糕点存在使用甜味剂糖精钠的情况。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超限量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甜味剂。糖精钠是一种甜味剂,为增强食品的味觉效果,糖精钠通常被用在这类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其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为:原辅材料质量控制不严,盲目使用一些成份不明确的复合添加剂,造成糖精钠超标。

  5.合肥泳润源商贸有限公司经销的迷你虾条(生产日期/批号:2018/8/3),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0.0573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6.巢湖经济开发区今之惠超市紫金华府店经销的安徽省老贡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老贡淡雅浓香型白酒(生产日期/批号:2014/7/14),酒精度复检检出值为39.3%vol,标准规定为41-43%vol。

  7.舒城大润发时代超市有限公司经销的倪胜发采购的黄豆芽(生产日期/批号:2018/9/15),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为0.19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本次抽检有2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4-氯苯氧乙酸钠为白色针状或棱状结晶,略有酚味。易溶于水,性质稳定,长期存放不变质。酸化后生成对氯苯氧乙酸,溶于乙醚、乙醇等有机溶剂。4-氯苯氧乙酸钠是中枢神经兴奋药甲氯芬酯的中间体,原用于植物生长调节。国内商品名为防落素、保果灵。4-氯苯氧乙酸钠可以促进植物体内的生物合成和生物转移,不仅可防止落花落果、提高做果率、增进果实生长速度、促进提前成熟,还能达到改善植物品质之目的,同时它还有除草剂的作用。但由于其对人体有一定积累毒性,国标已取消其作为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申请。

  8.叶集试验区王氏蔬菜批发部经销的豆芽(生产日期/批号:2018/9/20),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为0.17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9.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宿州万达分公司经销的白鲫鱼(生产日期/批号:2018/9/27),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复检检出值为301.4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

  本次抽检有2批次食用农产品恩诺沙星超标。恩诺沙星,又名恩氟奎林羧酸,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化学合成广谱抑菌剂,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方面有良好效果。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该类药物在动物肌肉、脂肪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以恩诺沙星+环丙沙星之和计),在肝脏和肾脏中也有严格的限定。长期摄入喹诺酮类药物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或长期摄入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10.安徽天润多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天珑分公司经销采购的韭菜(生产日期/批号:2018/10/12),腐霉利检出值为2.41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

  11.安徽省台客隆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万达店经销的叶经理供应的鲫鱼(生产日期/批号:2018/10/19),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282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

  12.安徽亳鲜生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经销的光明路农贸市场供应的黑鱼(生产日期/批号:2018/10/22),孔雀石绿检出值为1.1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氧氟沙星检出值为39.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13.翠云蔬菜批发部经销采购的韭菜(生产日期/批号:2018/9/14),腐霉利检出值为0.71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

  本次抽检有2批次食用农产品腐霉利超标。腐霉利(procymidone)属于低毒性杀菌剂,兼具保护和治疗作用,可用于防治黄瓜、茄子、番茄、洋葱等的灰霉病,莴苣、辣椒的茎腐病,油菜菌核病等。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韭菜中腐霉利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14.安徽金华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时代购物中心经销的安徽阜阳握握手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延能柠檬味盐汽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7/7),酵母检出值为160CFU/mL,标准规定为≤20CFU/mL。

  本次抽检2批次饮料酵母超标。酵母超标主要原因可能是加工用原料受霉菌污染,也可能是流通环节抽取的样品酵母超标,后者为储运条件控制不当导致。酵母在自然界很常见,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

  15.合肥新站区万千生活超市经销的安徽阜阳鹿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阜润忆宝盐汽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7/30),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0000,65000,100000,87000,97000CFU/mL,标准规定为n=5,c=2,m=100,M=10000CFU/mL;酵母检出值为8300CFU/mL,标准规定为≤20CFU/mL。

编辑: 果君

安徽:1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13类食品的监督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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