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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通报十四例保健产品违法案例

2019-01-30 13:44: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月30日消息(记者 申珅)1月30日上午,市场监管总局召开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媒体通气会。会上披露了“权健事件”的调查过程,记者从会上获悉,总局已要求权健公司开展直销经营的北京、河北等9个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同步加强对有关问题的调查。

会议现场

  市场监管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局长燕军在会上通报了“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广电总局、中医药局、药监局、网信办等13个部门,以及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情况。1月8日电视电话会后,各部门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要求,通过召开系统会议、细化工作方案等形式,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百日行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总局领导的讲话精神和要求,严格按照通知和方案,重点摸排“六个重点”(重点行为及领域、重点商品及服务、重点场所及区域、重点人群、重点时段、重点行为),严厉打击“十类重点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十一项重点任务”,形成整治“保健”市场乱象高压态势。

  据不完全统计,“百日行动”以来,全国已出动监督检查人员5.4万余人次,检查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4200余个,检查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2600余个,检查“保健”类店铺1.6万余个,检查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2500余个,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1300余次,开展宣传活动3000余次,开展协作执法近400次,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1100余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40余万元,清理虚假网络信息300余条,整改、关闭网站、APP、公众号等130余个,立案300余起,案值4500余万元。

  上,同时公布了查处的14个典型案例,涉及利用会议销售等模式进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宣传,违反保健食品相关管理规定,以“保健”为名开展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直销企业经销商的虚假宣传及传销行为等多个违法行为。

  会议公布了14个典型案例:

  1、江苏张家港市查处金港镇领康食品商行虚假宣传案。

  2、宁波市查处宁波市艾尔曼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江北翠柏分公司虚假宣传案。

  3、青岛市查处直销企业经销商利用会销模式虚假宣传案。

  4、重庆市查处徐佳飞虚假宣传案。

  5、江苏海门县查处亚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6、四川攀枝花市仁和区鑫康美容馆发布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的广告及对产品及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案。

  7、厦门市查处保健食品店虚假广告宣传案。

  8、上海市查处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要求组织生产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标签与实际不符、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案。

  9、成都市查处聚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案。

  10、河南鹿邑县查处生产销售假药案。

  11、四川宜宾市查处假借四川电视台新闻频道名义搞“保健”商品促销案。

  12、新疆沙雅县查处沙雅县权健自然医学康复中心虚假宣传案。

  13、天津武清区查处网络传销食品案。

  14、河北邯郸市查处福修康养生体验会所涉嫌虚假宣传、组织策划传销案。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各地立案及案件查办情况来看,“保健”市场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危害食品安全乃至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违法主体大多数利用健康讲座、免费义诊、会销等形式,针对“老年人”等特定人群,做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广告及宣传,对普通商品宣称有“保健”功能、疾病预防或者治疗功能等,推销号称具有“保健”功能的产品。

  多数违法主体“套路深”、反调查能力强,如利用执法人员上班前(早上5点到8点)进行会销,会销地点隐蔽,虚假宣传多为口头,违法行为证据难以固定。会议销售等模式有向传销方向发展的趋势,会销过程中存在聚众洗脑,发展会员下线,虚假销售敛财等特征,虽然表面上有商品销售行为,但是商品价值很低或者商品只是规避法律的幌子。

  市场监管等部门将进一步关注容易发生“保健”商品推销活动的社区、公园、广场等区域,以老年、病弱群体的“保健”类店铺作为重点,引入“吹哨人”制度和举报奖励机制,破解会销等营销方式的隐蔽性,重点查处对商品的成分、性能、功能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广告宣传行为。对聚众销售中假借销售“保健”用品,实为发展下线的传销犯罪行为,做好部门联动,依法移送。

编辑: 果君

市场监管总局通报十四例保健产品违法案例

1月30日上午,市场监管总局召开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媒体通气会。在会上披露“权健事件”的调查过程,记者从会上获悉,总局已要求权健公司开展直销经营的北京、河北等9个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同步加强对有关问题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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