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2月9日消息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对方便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6大类食品452批次样品进行抽检,发现方便食品、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3大类食品9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等问题。

  微生物污染问题

  1号店森道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福建省龙岩市森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1号店(网店)销售的、标称湖北省洪湖市晨光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洪湖藕粉,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红兵水产店销售的鲫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百联社区百货超市销售的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贵州省铜仁市喜多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鲤鱼,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重庆好又多百货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活鲈鱼(淡水鱼),经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检验发现,其中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办事处振华集贸市场蔬菜摊区(经营者:李承秀)销售的小白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陕西省西安新北城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徐绍艳摊位)销售的韭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办事处振华集贸市场蔬菜摊区(经营者:向云彩)销售的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淘宝一口香茶庄(经营者为浙江省嵊州市一口香茶业网店)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浙江野山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龙井茶,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上海、浙江、福建、湖北、重庆、贵州、陕西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