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7月9日消息(记者 果君)近期我国大部分地区进入主汛期,特别是南方地区多次出现强降雨过程,部分地区遭受泥石流、洪涝等灾害,全国急性血吸虫病防控工作面临严峻形势。为做好汛期血吸虫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强2020年汛期血吸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血吸虫病流行区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工作。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水利、教育等部门开展专题研究、提早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完善血吸虫病疫情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机制,做好突发疫情的组织、人员、技术和物资的应对准备,保障突发疫情防控经费。

  《通知》指出,要针对汛期血吸虫病特点和突发疫情风险,进一步落实落细重点防控措施。加大查螺灭螺力度,对高风险环境、钉螺分布环境和近年发生过急性感染的环境进行彻底清理,落实易感环境药物灭螺、重点水域灭蚴等措施,及时消除高危环境,切实消除风险隐患。加强家畜管理,严禁在有钉螺孳生洲滩散养家畜,严格实施封洲禁牧等措施。加强对渔船民、外来人员、防洪防汛人员和接触疫水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监测和查治工作。加强传播风险因素监测,提早发现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防患于未然。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全国血吸虫病监测方案(2020版)》要求,进一步强化血吸虫病监测,加强发热病人疫水接触史询诊。如发现血吸虫病疫情,应当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各级血防机构要加强病例主动搜索,及时对接触疫水人员和不明原因发热病人进行调查、诊断;对报告的疫情及时进行核实、调查和处理。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加强检查评估,重点加强对近年来发生急感疫情的地区以及风险评估发现的高风险地区检查力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时整改。对因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血吸虫急性感染暴发流行的,要依照《血吸虫病防治条例》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此外,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和防控血吸虫感染的知识。依法向社会公布有螺地带特别是易感环境,并设立警示标志。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急感防控宣传,引导做好自我防护。要高度重视预防中小学生暑期急性血吸虫感染的宣教工作,教育学生避免接触疫水。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其对血吸虫病的诊治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