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21日消息(记者 果君)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0期)。根据通告显示,在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抽检工作中发现,有6批次蜂产品样品不合格,涉及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等问题。

  本次抽检有6批次蜂产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包括安徽哈都来商贸有限公司(合肥)销售的、标称芜湖市贺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枣花蜂蜜;六安开发区润家超市销售的、标称六安市绿植源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枣花蜂蜜(生产日期:2020/1/3);六安开发区润家超市销售的、标称六安市绿植源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紫云英蜂蜜;合肥包河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滁州市华露蜂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洋槐蜂蜜;合肥联家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肥西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徽省百春制药有限公司(合肥)生产的洋槐蜜,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还有六安开发区润家超市销售的、标称六安市绿植源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枣花蜂蜜(生产日期:2019/9/18)。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此外,本次抽检有1批次蜂产品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为六安开发区润家超市销售的、标称六安市绿植源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枣花蜂蜜(生产日期:2019/9/18)。据了解,诺氟沙星是一种广谱类杀菌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和诺氟沙星4种兽药(在蜂蜜中不得检出)。蜂蜜中检出诺氟沙星,可能是诺氟沙星作为蜂药被用于蜜蜂养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