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3月3日消息(记者 刘涛)自3月1日起,我国全面执行由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以下简称《2020年药品目录》)。新版目录收载西药和中成药共2800种,其中西药1426种,中成药1374种。目录内中药饮片未作调整,仍为892种。

如何确保“保基本”的功能定位?

在目录调整过程中,坚持“千方百计保基本,始终坚持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保基本”的功能定位,通过调出临床价值不高药品,谈判降低目录内费用明显偏高的药品、专项谈判到期药品的价格,特别是近年来集中带量采购“以量换价”进一步挤压药价水分,实现“腾笼换鸟”,确保基金基本平衡。

谈判药品数量最多 惠及治疗领域最广泛

最终谈判调入的96种独家药品,加上直接调入的23种非独家药品,共涉及31个临床组别,占所有临床组别的86%,患者受益面更加广泛。

首次尝试对目录内药品进行降价谈判,明显提升经济性

评审专家按程序遴选了价格或费用偏高、基金占用较多的14种独家药品进行降价谈判,这些药品单药的年销售金额均超过10亿元。经过谈判,14种药品均谈判成功并保留在目录内,平均降价43.46%。

在本次调整中,高度重视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品的保障工作,将利巴韦林注射液、阿比多尔颗粒等药品调入目录,最新版国家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所列药品已被全部纳入国家医保目录,以实际行动助力疫情防控。

总体看来,本次《2020年药品目录》调整过程中,在“千方百计保基本,始终坚持可持续”的基本原则上,改变了战略性谈判、增添了创新的采购方式,最终确定药品价格,推动了我国医药方面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