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5月11日消息(记者宋雪)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20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显示,“三只松鼠”1批次开口松子产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附件截图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糖、茶叶及相关制品、饮料等23大类食品378批次样品,检出12大类食品20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检出非法添加物质、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警示语标识不符合规定等。具体产品抽检结果可在“食品安全抽检公布结果查询系统”中查询。

通告显示,重庆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成都分店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名称为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分装)的开口松子(160g/袋,2020/5/23),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为2.2g/100g,而标准值要求不超过0.50g/100g。

记者发现,3月23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就曾对本次抽检不合格产品进行了核查处置情况通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4批次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号)》显示,造成“三只松鼠”该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的原因为上级经销实际履行人在运输过程中未按产品包装标示的要求存放。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天津、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另外,“三只松鼠”表示,对该起事件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事件发生后,“三只松鼠”公司成立了专项整改小组,组织对所有产品从生产到流通的全面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