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5月21日消息(记者果君)截至2021年5月19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44951.1万剂次。我国疫苗接种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当中。

近日,有公众反映在接种两剂次新冠疫苗的时候,发现分属于不同的厂家,这样的“混打”会不会影响接种效率?对此,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邵一鸣回应称,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同类同条技术路线的疫苗。“我们之前做过大量的科学研究试验,在这种情况下,使用另外一个厂家的同一个技术路线的疫苗,效果是完全一样的,既不会影响保护效果,也不会影响疫苗的安全性。”邵一鸣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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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介绍,目前我国批准附条件上市的疫苗有三种灭活疫苗,包括三种技术路线。不同技术路线的疫苗特性不一样,原则上建议用同一个企业的同一种技术路线的产品,来完成它的两剂次或者三剂次程序的接种。同一技术路线的疫苗可以在特殊情况下进行接种,但还是希望能够使用同一个企业的产品来完成全程的接种。

邵一鸣表示,目前一些研究数据已经出现,不同技术路线的疫苗也在进行“混打”,就是真正的“混打”,这种“混打”的目的是为了诱导更强和更持久的免疫反应。但这种目前还都没有被药监部门审核确定为新的免疫策略,还正处在数据积累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