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8月17日消息 国内调查显示,婴幼儿无人照料是阻碍生育的首要因素。在8月17日的国家卫健委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郝福庆表示,城市中大概有1/3的家庭有托育的需求,但现实中我们供给还是不足的,特别是普惠性的服务供给确实是个短板。

郝福庆介绍,各方面研究包括国际经验表明,发展托育服务对减轻家庭负担、提高生育意愿具有明显作用。因此,为支持托育服务发展,《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重点围绕五个关键词下功夫。

基本:强化基本公共服务。

《指导意见》提出,拓展社区托育服务功能,完善婴幼儿照护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实施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突出对幼有所育的基本民生保障。

普惠:着力增加普惠性服务。

发展公办托育机构,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支持用人单位举办、建设社区服务网点,探索家庭托育模式,有条件的幼儿园也可以向下延伸至2~3岁婴幼儿。通过以上多种渠道,鼓励多方参与,以有效扩大普惠性的托育服务供给。

投资:加大投资支持力度。

拓宽托育建设项目的申报范围,中央预算内投资给予建设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普惠性项目给予适当支持。通过中央投资的支持引导,带动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加大投资力度,共同加强托育服务行业的能力建设。

收费:规范各类服务收费。

明确公办托育机构收费标准由地方政府制定,加强对普惠托育机构收费的监管,合理确定托育服务的价格。

减负:减轻机构经营负担。

除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支持以外,托育机构的水电气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各地也要出台支持托育机构发展的一揽子政策,同时在一些特殊时期,建立托育机构关停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落实疫情期间的纾困政策。

编辑:雷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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