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2月2日消息 记者从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保健食品102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10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标称陕西仁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由北京同福堂医药有限公司经营的萃能牌蓝荷茶,不合格项目为铅(以Pb计),经检测实测值为3.10mg/kg,标准值规定为≤2.0mg/kg。检验机构为北京市药品检验所。
铅是一种慢性、积累性毒物。食品中铅含量超标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使用了铅含量超标的原料,或存在污染物从生产设备迁移入食品的可能。人体若长期大量摄入铅含量超标的食品,铅会蓄积在体内,可能影响神经系统、智力发育等。
针对在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保健食品,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对标称生产企业在外省的,已将不合格保健食品情况通报了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